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登记
更新时间:2022-3-31 9:27:02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557
在海南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流程怎么走?需要什么材料?如需变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跟着海南登尼特一起往下了解吧!
【注册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依法登记以下事项: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住所、出资额、法定代表人姓名。
应依法备案以下事项: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实名验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如果是合并或是分立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办理登记。
【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办理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五)全体设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六)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以及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除此之外,还应当提交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成员发生变更,农民成员低于法定比例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农民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成员达到法定比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退社,成员数低于联合社设立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吸收新的成员入社等方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达到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