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更新时间:2024-10-18 9:47:23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19
海南、202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1、适用主体主要是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如果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也可适用该政策。
2、在海南企业出海、202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政策
(1)免税:对在海南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2)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3)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3、适合于生产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等手续。
4、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 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 货物到岸价 + 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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