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制造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22-2-16 9:21:45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578
海南制造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由于2020年实如其来的事件中,让很多传统企业面临着从未有的压力,下面由海南登尼特带您了解下这场事件中制造企业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家小型制造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体工商户,但是因为经营规模小,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所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海南制造企业可以享受,《海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百分比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百分比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而根据此文件规定,该政策适用海南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海南制造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也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按照1百分比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需要,根据《海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国内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因此,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也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
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海南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百分比减按1百分比政策的,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如何填报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填报,海南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海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百分比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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