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更新时间:2022-1-17 9:54:34 来源:登尼特 浏览次数:1245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无形价值或使用价值。因此,人们也越来越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了。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三大类,目前,还有人加上发现权及应用科技成果权。其中专利又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本篇主要介绍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管理等事宜。
一、实用新型专利是什么?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见,实用新型也是技术方案。这与发明有相同之处: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效果。
但在其他方面有着重要的区别:
一,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具有一定空间的实体。但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用途和使用方法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在实际申请中,若申请的专利名称虽然是一种产品,而在其权利要求书中的独立权利要求写入的全部技术特征是一种方法或实质上是一种方法;或者没有形状和构造上的特征,属于用不同的工艺方法制造的相同产品,这些都不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二,实用新型须具有一定形状或构造,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产品的形状是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不能是平面。而产品的构造是指其各组成部分所处的相应的位置和相互之间的联接方式,以及它们的配合关系。这种构造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电子线路构造,即构成产品的元器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或者亦有机械构造又有电子线路构造,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实现其所要求获得的效果。
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文件
1.技术交底文件:
(1)实用新型名称:简单而明了地反映该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含糊笼统的词语,(一般限定在15字以内)。
所属技术领域;为了便于分类、检索及其它工作的进行,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是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2)现有技术:与本实用新型相比,就您所知同类现有技术状况,要有针对性地说明,必要时结合附图加以说明,引用文献(专业期刊中文章或专利文献等)时,应注明文献的出处,以及该文献的复印件。具体内容包括:构造、各部件间的关系条件、工艺过程等,还要指出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点。
实用新型内容:实事求是地指出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引出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以及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案、工作原理、结构特征等。描述本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的效果;有具体实验数据。
(3)附图及附图说明:设计人要提供描述本实用新型必要的附图,该附图应能清楚地体现实用新型点所在,为此可能需要多种视图、剖视图用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附图中的主要零部件用阿拉伯数字1、2、3…统一编号,附图应符合机械制图的标准,图中不允许出现文字和尺寸。
具体实施方案:要求清楚、完整地描述为了实现实用新型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案、工作原理、结构特征等,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实施本实用新型为准;说明每一项技术手段相应地在本实用新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涉及方法实用新型要描述具体的方法步骤、工艺过程;如涉及产品结构、电路的实用新型应描述产品的结构特征及其连接关系。
(4)实施例: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实用新型或者实用新型的方式,有附图的,结合附图详细说明实施方式和原理。实施例的描述要包括:具体的实施方案、构成、选材、成分、作用等。
(5)说明书摘要:摘要应当写明实用新型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
2.委托书: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3.证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和设计人:请提供设计人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年限和专利权的终止
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8~12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三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 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得早于一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